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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就[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环卫工作服、冰丝袖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乎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环卫工作服、冰丝袖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40.524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各投标供应商须在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之前将响应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至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代理部(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七层),接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面讲述的情况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开标地点: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7层)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1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

  7.1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对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原料生产、加工制作、包装、运输、装卸、税金、验收、检测、质保售后、样品、利润及招标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联的费用。请各供应商报价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类因素,自主综合报价。

  7.2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投标人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总价=实际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商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询价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行情报价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询价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询价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请响应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1.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2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3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

  3.5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2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4.3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

  1.2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2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询价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3.2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3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告知响应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3.5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3.6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询价小组联系。

  (10)响应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1.1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1.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①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上述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分散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分散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性能要求:吸湿透气、速干防紫外线,无甲醛、免烫、耐水洗、不易褪色、亲肤舒适、易洗涤;

  1.纤维成分含量:按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执行;

  2.甲醛、pH值:按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直接接触皮肤部位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部位符合C类要求;

  4.染色牢度:含水洗、摩擦、汗渍的检测内容,符合相应服装产品标准一等品要求。

  7.反光条警示性能:符合GB20653-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3.性能要求:吸湿透气、速干防紫外线,无甲醛、免烫、耐水洗、不易褪色、亲肤舒适、易洗涤;

  3.尺寸规格:均码,平铺长度约40cm,最短不低于37cm;上口直径约10cm,下口直径约8cm,拉伸总长可达1.2m;

  1、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2、供货时须向采购人递交所供货物的本批次产品出厂合格证、本项目所用面料对应批次CMA检测报告,资料不全采购人有权拒收。

  3、供应商所供产品到货后,产品须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合格并取得有效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若抽检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该批货物并重新送检;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抽检合格的,供应商须免费补齐被抽检货物,确保采购数量完整。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修复的予以退货。

  3、采购人提出质保报修后,供应商须24小时内响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换货处理;出现批量共性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批退换。

  4.所有投标货物质保期及范围均按投标供应商承诺执行(投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1、供应商须于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夏装、春秋装环卫工作服样衣各1套、黑色冰丝袖1副,交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比对依据。实际供货全部货物须与封存样品、采购文件规格参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样品未完成封存前,不得开展批量生产。

  2、供应商须在样品封存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货;逾期交货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2、货物须按尺码分类装箱,外包装标注尺码、数量,随货提供完整装箱清单,便于采购人清点核对。

  3、本项目环卫工作服采用M-3XL国标统一号型宽松作业版型,裤腰设置松紧调节结构。供应商提供尺码对照表,采购人统计各尺码需求数量,双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因服装生产版型、尺寸问题造成不合体的,供应商须免费完成调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履约内容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汇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环卫工作服、冰丝袖采购项目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3.性能要求:吸湿透气、速干防紫外线,无甲醛、免烫、耐水洗、不易褪色、亲肤舒适、易洗涤;

  2.甲醛、pH值:按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直接接触皮肤部位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部位符合C类要求;

  4.染色牢度:含水洗、摩擦、汗渍的检测内容,符合相应服装产品标准一等品要求。

  7.反光条警示性能:符合GB20653-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3.性能要求:吸湿透气、速干防紫外线,无甲醛、免烫、耐水洗、不易褪色、亲肤舒适、易洗涤;

  3.尺寸规格:均码,平铺长度约40cm,最短不低于37cm;上口直径约10cm,下口直径约8cm,拉伸总长可达1.2m;

  1、乙方须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2、供货时须向甲方递交所供货物的本批次产品出厂合格证、本项目所用面料对应批次CMA检测报告,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所供产品到货后,产品须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合格并取得有效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若抽检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无条件更换该批货物并重新送检;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抽检合格的,乙方须免费补齐被抽检货物,确保采购数量完整。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修复的予以退货。

  3、甲方提出质保报修后,乙方须24小时内响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换货处理;出现批量共性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整批退换。

  1、乙方须于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夏装、春秋装环卫工作服样衣各1套、黑色冰丝袖1副,交由甲方封存,作为履约验收比对依据。实际供货全部货物须与封存样品、采购文件规格参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样品未完成封存前,不得开展批量生产。

  2、乙方须在样品封存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逾期交货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2、货物须按尺码分类装箱,外包装标注尺码、数量,随货提供完整装箱清单,便于甲方清点核对。

  3、本项目环卫工作服采用M-3XL国标统一号型宽松作业版型,裤腰设置松紧调节结构。乙方提供尺码对照表,甲方统计各尺码需求数量,双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因服装生产版型、尺寸问题造成不合体的,乙方须免费完成调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履约内容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汇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

  1、乙方不能交货及甲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按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5%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及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每日0.05% 支付。

  3、乙方交付货物时质量、版型、参数明显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4、经查实乙方存在虚假承诺、隐瞒关联关系、夫妻/亲属利害关系、串通投标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响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密封和提交。(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按照采购文件编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响应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1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9、10、11)。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响应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人_______(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项目名称)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响应)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名称)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郑重承诺:本项目所供货物质保期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我方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修复的予以退货。

  3、采购人提出质保报修后,我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换货处理;出现批量共性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批退换。

  4、所有投标货物质保期及范围均按我方承诺执行。我方服务联系人员:,联系电话:,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化,须提前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

  2.如有偏离的,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询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询价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询价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我方郑重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成交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261013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环卫工作服、冰丝袖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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