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韩团NCT成员文泰一因涉嫌「特别准罪」被判刑入狱后,仍不服二审成果,正式向院(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这起案子震动韩国文娱圈,也再度引发群众对偶像违法与演员品德职责的重视。
依据韩媒报道,首尔高等法院第11-3刑事部于本月17日针对泰一与别的两名共犯的二审判定中,驳回检方与被告两边上诉,保持一审原判,三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外,法院也指令三人完结40小时性暴力医治课程,并在5年间不可以从事与儿童、青少年相关的工作。
虽然判定成果保持原审,泰一仍于24日透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其他两名共犯也已先一步提起上诉。据悉,二审宣判当天,他身穿囚服出庭,全程神态阴沉、低头不语。
法院在判定理由中指出,被告方建议「已向查询机关自首,应获弛刑」,但法官驳回该说法,标明:「泰一在住处被搜寻前,曾供称自己并未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产生,而另一名共犯在被问及『若非案情曝光,是否仍会自首』时,也答复『不会』。因而不具备自首弛刑条件。」法院着重,原审的量刑契合法令规范,且二审并未新增可影响刑期的新材料,「即便考量被告提交的检讨书与熟人陈情书,也无法以为原审刑度过重或过轻」。
法官一起标明,考虑到被告均为初犯,且与被害人达到宽和、被害人标明不肯追诉,已将此列入量刑考量,但仍指出:「被害人体内检出三名男性DNA,与泰一等三人共同,足以证明违法事实,此外,被害人遭受严重性侮辱与精神创伤,现在仍继续承受专业的医治,这一些要素都必须反映在刑期中。」
事实上,泰一在宣判前曾于13日提交7页检讨书,期望争夺弛刑,但终究未被采用。检方早于9月的结案公判中就指出,本案「罪质恶劣、情节严重」,要求法院改判每名被告 7年徒刑。而泰一方面则以「被害人已承受抱歉」为由恳求从轻,并在终究陈说中说:「我供认一切罪过,深入检讨。被害人遭到的损伤无法用任何方法彻底补偿,我诚心抱歉。」
依据判定书内容,泰一与共犯两人于2024年6月在酒后性侵一名中国籍女人,之后遭申述并于7月一审中被判刑3年6个月,当庭收押。
泰一于2016年以NCT成员出道,原属SM文娱旗下演员,但在案子曝光后遭团队开除、合约免除。他被揭露在被立案后仍隐秘违法事实,照旧活动与粉丝互动,包含于上一年6月14日开直播,乃至同年8月还现身NCT 127八周年粉丝见面会,引发外界激烈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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